泸县审结一起冒充警察案,6人获刑并处罚金
昨日,记者从泸州市泸县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院审结一起冒充警察以抓赌为借口,进行招摇撞骗、抢劫的刑事案,六名“假警察”犯招摇撞骗、抢劫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至6年8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至两万元。
佯装“抓赌”假警察抢劫打牌人6万元
2013年2月15日、16日、19日,泸县毗卢、石桥、天兴、牛滩、海潮等镇,连续发生5起以“警察”抓赌为名,抢劫赌资的恶性案件。案发后,泸县公安局调集20余名刑侦民警,先后将逃往外地的六人抓获归案。
调查显示,泸县人刘兵、宋大庆等人,在2013年春节前,起意在春节期间冒充警察抓赌找钱,并着手进行准备。2月14日下午,刘兵、宋大庆、黄财顺在泸县福集某商贸军品店选购了警服、迷彩服及其他冒充警察作案所需物品后,伙同肖伟、王顶驾驶租用的商务车伺机作案。
2月15日、16日、19日,三天时间里,算上后来加入的柯磊,六人分别身着无标志警服、迷彩服和保安服装,伪装成“警察”,携带橡胶辊等警 械,驾驶一辆租来的小型商务车,窜至泸县毗卢、石桥、天兴、牛滩、海潮等镇,强行闯入茶馆店铺,以“警察抓赌”为由,对参与打牌的群众进行搜身和棍棒打 击,抢走打牌人员共计6万余元钱和手机等物。
事后,所得赃款刘兵、宋大庆除分给黄财顺、肖伟、王顶、柯磊600元至3000元外,大部分据为己有。
一审宣判假警察最高获刑6年8个月
泸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了仔细研究和审理,于近日作出宣判,法院认为,刘兵、宋大庆、黄财顺、肖伟、王顶、柯磊6人无视国法,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警察招摇撞骗,其行为触犯刑律,均已构成招摇撞骗罪,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而刘兵、宋大庆、黄财顺多次实施招摇撞骗行为,属情节严重。刘兵、宋大庆、黄财顺、肖伟、王顶在冒充警察“抓赌”过程中,因茶馆老板认为自己未 涉嫌赌博,而不愿交出身上财物时,刘兵当场使用警棍对其实施殴打,宋大庆、黄财顺、肖伟、王顶在被殴人及其他人不敢反抗时劫取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 罪,对这五人应实行数罪并罚。
该案件中,刘兵、宋大庆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刘兵、宋大庆在共同犯罪中起组织、指挥作用,是主犯;黄财顺、肖伟、王顶、柯磊起辅助作用,系从 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审判处被告人刘兵、宋大庆等六人犯招摇撞骗、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至6年8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至两万 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