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100万买下车库 竞拍前没查看车辆难进难出

   2013-12-04 196
核心提示:张先生称,早在李女士方面取得一楼房屋的产权之前,就已经在一楼经营酒楼,并将通道改成了厨房和雅间。

开车出门,车位难找,是诸多司机的烦恼。不过,在“一位难求”的二环路以内,却有这样一座车库:虽已建成多年,面积有1000余平方米,但它从没有停过车,甚至淤积的污泥已经将它变成漆黑的泥潭。

原来,这座车库,竟然没有供车辆通行的进出口。

现场:“奇葩”车库 没有进出口

这处堪称“奇葩”的车库,地处沙湾路61号,沙湾路与沙湾东二路口,一座8层大楼东北侧的地下。据了解,由于涉及债务、抵押和拍卖多个环节,目前,车库所在的大楼区域,产权分别属于多名不同的业主,也没有统一的物业服务。

“这里哪是车库,简直就是个黑洞。”见记者来到现场,一楼餐馆厨房里正在忙碌的小工开玩笑地说。正如他所说,由于这处地下车库并未启用,场内没有照明设施,在手电辅助照明下可以看到,停车场有1000余平方米,呈“L”形分布,除了墙壁和屋顶可见的照明和消防设施,场内空空如也。最让人匪夷所思的是,这处停车场,没有车辆的进出口。虽然有一段弯道缓坡联通一楼地面,缓坡尽头是一堵约1.2米高的墙。墙后,是一家名为“红膳堂”的川菜酒楼的厨房,厨房背后还有雅间。

主人:竞拍前没查看 就交了保证金

家住新都的张先生,是这处地下停车场如今的主人。张先生称,2009年,自己得知这处地下车库所有权公开拍卖的消息,还没到现场查看过,就交了保证金竞拍。当年8月,张先生成功竞买到地下车库的所有权。据他介绍,当时竞买的价格为50多万元,加上各项相关费用,共计花费超过100万元。2010年2月登记的房权证显示,这处车库建筑面积为1136.42平方米。张先生算了算,可以停30多辆车。

不过,当他准备将车库打造一番对外营业时,却遇到了麻烦。“原来规划图纸上的车库出入通道,被改成了酒楼的厨房和雅间。”他从国土局取得的宗地图显示,车库正对的是通道。“事情很清楚,我买了车库,肯定要把进出口给我留出来。”但张先生没有想到,原计划“一年能挣30多万元”的停车场,至今却没能停车。

纠纷:告上法庭 车库还是没进出口

起初,张先生找到红膳堂酒楼要求恢复公用通道,不过,他的要求被酒楼方面拒绝。

张先生先后向规划和房管部门反映情况后,车库的通道并未被恢复。去年,张先生一怒之下,将1楼的业主李女士与在一楼经营的红膳堂酒楼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拆除建在公用通道的违法建筑”。

“我10年前买房子的时候,就是现状结构了。”李女士方面认为,在取得一楼房屋产权的时候,厨房和雅间已经存在,且在拍卖相关的评估报告中就已明确了拍卖的房屋包括雅间及厨房。为此,不同意拆除雅间和厨房。经金牛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张先生的诉讼请求被驳回。张先生不服判决,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今年11月4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张先生的上诉,维持原判。

最新进展

金牛区房管局将介入调查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11月4日下达的判决书中表示,一方面,李女士通过司法拍卖取得一楼房屋所有权时,双方存在争议的“诉争通道”已经建成房屋,李女士并没有搭建建筑物堵塞通道的行为,张先生也没有在证据证明李女士在取得所有权之前有搭建建筑物的行为。另一方面,不符合规划的违法建筑的认定部门属于相关行政机关,法院对“诉争通道”处的房屋是否合法不作认定。

张先生称,早在李女士方面取得一楼房屋的产权之前,就已经在一楼经营酒楼,并将通道改成了厨房和雅间。但是,对于这一说法,他却无法出具有效的证据。李女士方面,也未就此作出回应。目前,张先生转而向房管及规划部门反映情况。金牛区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酒楼的厨房和雅间,改变了原有的使用性质,近期将与规划部门一道,前往现场进行勘查,并做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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