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惠州中院了解到一宗离婚案,一对夫妻因婚姻关系对簿法庭。惠州市惠城区法院水口法庭调解了这宗离婚案,提出离婚的男方向女方赔偿17000元,双方和平离婚。
博罗县人小叶与小玲于去年12月3日登记结婚,这时他们相识才两个月。办手续时,小叶发现女友小玲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非常失望。
领到结婚证书后,小叶越想越后悔,决定向小玲提出离婚,委屈的小玲坚决不同意。双方在今年3月闹上法庭,试图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约。
经过多次耐心讲解,近日,双方家属达成和解,男方家长愿意赔偿女方17000元,双方和平离婚。(记者 秦仲阳 通讯员 潘子璐 许佳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