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疑老公为同性恋 诉至法院离婚被驳回

   2013-08-02 91
核心提示: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本报通讯员苍轩胡时彦本报驻温州记者苗丽娜前不久,温州苍南法院来了一位容貌姣好的少妇。我要离婚。我老

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本报通讯员 苍轩 胡时彦 本报驻温州记者 苗丽娜

前不久,温州苍南法院来了一位容貌姣好的少妇。

“我要离婚。我老公是同性恋,儿子和他生活在一起,以后也会出问题的。”少妇一开口,就让法院工作人员目瞪口呆。

少妇说,她和老公已经三年没有性生活了。另外,老公的种种行为,都传递出“性取向”不正常的信号。她自己倒无所谓,可儿子不能被爸爸“带坏了”。

三年没有性生活

老公说和她结婚就是为了生孩子

少妇姓李,和丈夫陈先生都是苍南本地人,80后。

2009年,两人经人介绍认识,很快就按当地习俗举行了婚礼,一年后,他们有了一个儿子。

婚也结了,孩子也生了,看起来这是一个正常、幸福的家庭。可李女士发现,自从2010生完孩子后,老公对她的态度越来越冷淡,连正常的夫妻生活也没有了。

老公倒也坦白,他对李女士说,自己根本不想结婚,都是被父母逼的。

在苍南,“传宗接代”对一个男人来说是头等大事,不仅关系到个人,还关系到整个家庭的荣耀。陈先生说,他和李女士结婚,就是为了生个儿子。

老公的话像晴天霹雳,把李女士打懵了。

更糟糕的是,三年前,老公以做生意为由吃住都在外面,怎么也不肯回家。

伪装成陌生人和老公聊QQ

他承认“喜欢女人用的东西”

就这样,李女士结婚四年,有三年在独守空房。她想来想去,一个念头突然冒了出来老公会不会是同性恋?

李女士的怀疑是有理由的:“一个正常的男人,怎么可能两三年没有夫妻生活?”另外,老公平时说话做事,都给人以娘娘腔的感觉。

想到老公性取向可能有问题,李女士很担心,“我自己无所谓的,可儿子慢慢长大了,万一受他爸爸影响,以后也变成同性恋怎么办?”

李女士决定离婚。

为了搜集证据,李女士伪装成陌生人,加了老公的QQ。

在聊天过程中,陈先生曾说,自己喜欢女人用的东西。

李女士追问:“你是不是男女通吃?”

陈先生回过来两个字:“哈哈。”

陈先生不承认自己是同性恋

法院驳回李女士的离婚请求

李女士将自己和老公的聊天记录复制下来,带到了法院。以老公是同性恋为由,申请离婚,并要求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她还提供了两张照片作为证据。不过,照片上陈先生只是和男子勾肩搭背,看不出什么异常。

法官告诉李女士,她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陈先生是同性恋。

最重要的是,陈先生不同意离婚,更不承认自己性取向有问题。他说,自己这几年不回家,都是在为生意奔波,夫妻俩感情出了问题,只是因为缺乏沟通,“我很希望一家人能在一起开心生活。”

他还说,自己和妻子这几年是有性生活的,只是次数比较少。

李女士和陈先生各执一词,让法官很为难。因为涉及到隐私,根本无法查证,调解了几次都没有成功。

不过,法官了解到,这对夫妻并没有外遇的情况。鉴于双方婚姻基础尚可,并育有子女,李女士又无法证明丈夫是同性恋,法官最后驳回了她的离婚请求。

延伸阅读

假如配偶是同性恋

最好私下协议离婚

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一来律师说,涉及个人私生活中的“冷暴力”、“同志情结”等, 很难取得有效证据。

“法院也很难直接认定其从事了某种行为就一定是同性恋,除非陈先生自己承认,或者李女士抓现行。”

陈一来说,即使一方存在同性恋倾向,也最好不要直接以这样的理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可能会对其造成伤害,“在我们这个社会的大环境下,大家对同性恋等词语还存在着偏见。很少有当事人会主动戳破,一般双方会找其他理由协议离婚。”

本报通讯员 苍轩 胡时彦 本报驻温州记者 苗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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