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活禽经营市场实行临时性休市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H7N9流感防控工作,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6号)有关规定以及防控专家组的意见,市政府决定于2017年2月23日至2月25日,对全市活禽经营市场实行临时性休市。
休市期间,全市活禽经营市场停止一切活禽交易,市场内所有活禽必须宰杀处理,清空存栏,并做好市场清洁消毒工作。
特此公告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 2月21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H7N9流感防控工作,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6号)有关规定以及防控专家组的意见,市政府决定于2017年2月23日至2月25日,对全市活禽经营市场实行临时性休市。
休市期间,全市活禽经营市场停止一切活禽交易,市场内所有活禽必须宰杀处理,清空存栏,并做好市场清洁消毒工作。
特此公告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 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