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及时转发省食安办《转发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单位结合本市创建省、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切实推进2016年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各区布置专项整治任务,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到市农业局调研农业系统打击侵权假冒农资及农产品违法行为工作,两部门就对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农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进行了部署落实。
二是过程管控,规范生产经营。全面推行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模式,规范农村“四小”行业经营行为,大力推行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模式。鼓励食品小作坊进场经营、提档升级,出台省内首部烧腊行业联盟标准、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负面清单”、检测室建设标准和集中加工中心管理制度等标准和规范,解决地方特色食品无标生产的问题;制定《佛山市非经营性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积极探索农村集体聚餐监管新模式,指引流动餐厅成立行业协会,将流动餐厅的日常管理、农村集体聚餐的备案管理等交由行业协会,食药监部门负责监督。
三是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积极落实“全省1000家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民生实事工作任务,目前,全市五区130家试点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总数229499批次,完成率116.4%,合格率99.8%,销毁372批次共3324.03公斤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印发《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全市各级农业部门定期抽检农产品,全面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形势及品种、地区差异,加强分析预警,查找薄弱环节、监管空白及潜在风险,为日常监管工作及时提供重点信息与线索,以检促管,以管补患,形成“监测--线索--监管”的良性互动机制。截至11月,全市共检测农产品样品210多万份,全市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市级风险监测总体合格率为99.44%。
四是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打击。积极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农产品治理安全专项整治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秩序整治行动,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10334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企业3868个次,整顿市场75个次,印发资料1.9万份;立案查处相关案件23起,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0件。结合佛山市开展“百日行动”,涵盖“清源”、“净流”、“扫雷”行动,期间共检查农资户1030户次、农资市场248个次,检查媒体109家、食品广告612条次、户外广告214件、印刷品广告173件,查处农资违法案件6宗、食品类商标侵权案件4宗;处罚食品非法添加案件47宗,涉案货值16.14万元,罚款25.25万元,;抽检食品5940批次;抓获犯罪嫌疑人65人,端掉各类窝点770个,对农村食品安全的打击成效明显。(佛山市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