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狠抓规范,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市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按照国家总局、省局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全市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范围、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的标准、相关食品安全责任义务和监管工作要求等。
二是建立“1+10”食用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立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核心,批发市场监管人员驻点制度、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退市制度、入场销售者档案管理制度等10项制度为支撑的“1+10”食用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体系,用制度来规范管理、经营、监管,提升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水平。
三是着力构建监管部门、经营单位、第三方机构“三方协同”,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企业自查、第三方审查“四维同步”的监督检查模式,研究制定《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食品市场监督检查工作规范》《佛山市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飞行检查工作规定》《佛山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指南(初稿)》《佛山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现场审计审查工作规范(试行)》等制度,对销售经营单位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全方位把控。
二、注重引导,创新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管理方式方法
一是推行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量化分级。制定涵盖5个方面39条量化评价标准的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根据量化分级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能。
二是深化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在完成全市268个1000㎡以上农贸市场区域布局、配套设施、标识管理、台账管理升级改造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升改工作覆盖面,并将全市80%以上的农贸市场的电子公示屏、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设置列入农贸市场升改内容。
三是探索“互联网+”农贸市场管理模式。试点引入“食安菜妈”项目,通过大数据手段对农贸市场检验检测、食品追溯能力进行全面提升,打造“互联网+智慧菜市场”。目前,全市签约“食安菜妈”项目的农贸市场已达39家。
三、加强检测,提升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把关能力
一是实施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检测室提升工程。申请财政专项资金420万元,对全市实施检测室建设的批发市场进行竞争性扶持补贴,调动市场开办者检测室建设的积极性。同时,制定《批发市场检测室建设标准》,对检测室的规划布局、硬件建设、仪器设备、检测能力、人员配备等进行规范和指导。二是强化食用农产品快检。积极落实“全省1000家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民生实事工作任务,在全市100家市场开展快检工作试点,目前,全市100家试点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总数181079批次,其中合格180715批次,不合格364批次,食用农产品快检合格率为 9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