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专项行动以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擅自改变加工经营场所流程布局等违法违规从事食品经营行为为重点,从三个方面对全市旅游景点及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了监督检查。一查证照是否齐全:检查是否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合法经营,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是否有擅自改变加工经营场所的流程布局、设施设备等经营条件的行为;二查制度是否落实:检查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餐饮具是否按规定清洗、消毒、保洁,经营、采购或使用的预包装或散装食品标签是否符合规定,经营、采购或使用的肉类及肉类制品是否来源不明、无法提供检验检疫证明;三查经营过程控制:检查是否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是否有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的行为及经营、加工或使用的食品或食品原料是否存在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现象。
据统计,自9月23日至10月底,全市共检查旅游景点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047家次,发现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单位48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69份,发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警告)5份,要求限期整改,对1间未按许可范围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处以5000元的行政处罚。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在随后的飞行检查中,发现部分旅游景点及周边的餐饮服务单位仍然存在采购食品原料未落实索票索证制度、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检查证明、餐饮具消毒保洁不到位等问题,执法人员已责令限期改正,并将视整改情况进一步跟进处理。
通过专项整治及飞行检查紧密结合,中山市局切实整顿了旅游景点及周边食品相关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