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围企业才能办高中食堂
“通过此举可以使学校食品源头可溯、全程可控,同时鼓励社会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服务企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与竞标。”乐清市教育局学生科负责人介绍。
针对学校食堂管理存在的安全问题,乐清市教育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出高中学校食堂经营资格及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准入标准。对未落实主体责任,或第一责任人落实不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将取消学校和校长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启动相应的问责机制。
目前,通过一系列严格的资格审查和实地考察,并对投标单位进行集体评议,相关部门最终择优选择了8家餐饮管理服务企业、22个品牌的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企业为首批入围企业。对确定的入围企业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后,由学校自行从公示企业中择优选择供货单位签订合同。
“专供食品”送入中小学
该制度明确,校长(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安排专人负责食堂管理,专人负责食品采购工作。各学校要严格食堂管理,各种验收、检查等均需留有详细的记录,按时上报大宗食品采购的种类、数量、价格等信息。与此同时,供货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免费送货上门,并提供有效质检报告、合格证等,确保食品安全。也就是说,今后,乐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均将用上“专供食品”。
乐清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科工作人员表示,接下来,乐清市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还将联合开展长效日常考核工作,监督学校对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收集和反映学生、家长对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明察暗访、执法现场监督、调研、参观等有关工作和活动,强化食堂安全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