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殿前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根据厦门某香料有限公司的注册登记地址,前往湖里区嘉禾路殿前车站附近的经营场所进行日常检查,发现“W842绿茶香精”532瓶、撕下的“W842绿茶香精”标签138张、胶带1卷、电吹风2把、小刀1把、毛巾1条。细心的执法人员发现,现场的电吹风还是发烫的,说明刚刚才被使用过。执法人员当场对以上物品进行取证,并致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通知其前来接受调查。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抵达现场后承认其篡改生产日期的违法行为。林某称,该公司于2014年6月3日生产了一批“W842绿茶香精”,由于出口受限未及时售出,眼看保质期将近,为了减少“损失”,便萌生了篡改生产日期的念头。经进一步调查取证,执法人员认定该批货值达8000余元,遂处以8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