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润发超市卖的是未来生产的食品?

   2016-06-05 131
核心提示:据网友反映,今天中午广州开发区东区大润发超市购物,买了两包熟食,没想到看到生产日期被吓一跳,今天是5号,一盒熟食特价的包

据网友反映,今天中午广州开发区东区大润发超市购物,买了两包熟食,没想到看到生产日期被吓一跳,今天是5号,一盒熟食特价的包装盒上生产日期却标明为2016年6月15日,这样特价商品能叫人放心吗?另外,在一盒炸素丸子的包装盒上,生产日期也标识为2016年6月7日,试问,这样一个大型连锁超市,却做出这样漠视消费者存在的做法,还能给消费者一个放心的理由吗?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综上所述,希望大润发商家及时更正错误的做法,加强公司团队管理,处理好食品安全方面的各个环节,为消费者提供可靠的安全的食品!




 
举报收藏 0打赏 0
 
更多>同类A8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A8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建设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08126561号  |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