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进一步采取措施,强化对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是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
《指导意见》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作为解决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问题的突破口: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属地实际,出台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或 指导意见,鼓励各地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等途径,强化对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管理。厘清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职责,完善制度,明确要求,将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积极构建以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等为重要补充的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管理网络,做好对农村集体聚餐的事前指导、事中检查、事后跟踪工作。
三、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食品安全知识等,建立并实施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公示制度,向农村地区群众定期或不定期公示承办者有关情况,督促承办者提高诚信守法意识,引导广大群众理性聚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