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昨天宣布,57家进口食品企业因出现不良记录被采取加严监管措施。
国家质检总局称,根据近期检验检疫情况,发现57家进口食品企业出现不良记录,其中包括进口商21家、境外生产企业16家、境外出口商20家。这57 家企业在再次进口相关产品报检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应检测报告或合格证明材料,并应及时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提高进口食品质量,直到满足解除风险预警条件 后,方可按规定申请解除加严监管措施。
国家质检总局昨天宣布,57家进口食品企业因出现不良记录被采取加严监管措施。
国家质检总局称,根据近期检验检疫情况,发现57家进口食品企业出现不良记录,其中包括进口商21家、境外生产企业16家、境外出口商20家。这57 家企业在再次进口相关产品报检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应检测报告或合格证明材料,并应及时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提高进口食品质量,直到满足解除风险预警条件 后,方可按规定申请解除加严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