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日起进口食品应通过新备案系统提交备案

   2015-09-09 18
核心提示:8日,东南快报记者从福建检验检疫局获悉,《质检总局关于启用进口食品进出口 商备案系统升级版的公告》近日正式发布。据悉,质检

8日,东南快报记者从福建检验检疫局获悉,《质检总局关于启用进口食品进出口 商备案系统升级版的公告》近日正式发布。据悉,质检总局从四个方面对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进行升级。自今年10月1日起,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可通过互 联网登录新备案系统(网址为http://ire.eciq.cn),提交备案信息,办理备案。

进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及境内进口商,均应通过新的备案系统办理备 案。进口食品进口商应建立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并遵守时限要求如实记录食品进口、销售有关信息和境外企业信息等。进口食品的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应在报 检单中注明进出口商名称及备案编号,并提交上一批次食品的进口和销售记录。对进口食品进出口商的违规行为纳入信用记录或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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