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某娟是济南市长清区平安街道乙武村人,今年39岁,2014年9月30日,长清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公诉机关指控其犯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法院在线》报道,据了解,被告人韩某娟在2014年2月17日起,在家中对固定的生猪注射沙丁胺醇。沙丁胺醇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瘦肉精,人食用后直接危害健康,会出现心慌、战栗、头疼、恶心等症状,严重的可导致死亡。
今年3月18日,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在韩某娟生产的298克生猪肉中检测出过沙丁胺醇。可在法庭上,韩某娟一改往日的供述,声称自己之前并不知道添加沙丁胺醇是违法的。
据了解,韩某娟从同村人手里购得瘦肉精后,给19头猪中的4头打上了瘦肉精,其余的生猪则用来取得合格证。打了瘦肉精的生猪肉色好看,而且注水后可以增加体重。韩某娟将打了瘦肉精的生猪卖给济南圣洋物流农贸市场的人,从而销向市场。
韩某娟的违法行为在毒害了别人家的餐桌时也危害了自己的家庭,庭审当天,法院并没有做出当庭判决,对此,齐鲁网将继续关注。(视频来源: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法院在线》 原标题:说案拉理济南:制售毒猪肉 害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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