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销售性保健品 46人被提起公诉

   2014-04-01 81
核心提示:为了谋取利益,在无任何保健食品经营资质的情况下,杨某等46人从非正规途径购入性保健品并对外销售。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

为了谋取利益,在无任何保健食品经营资质的情况下,杨某等46人从非正规途径购入性保健品并对外销售。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对杨某等46人分别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

据了解,这46名销售性保健品的案件当事人均无正当职业,以经营成人用品为生,有的租了固定店面进行经营,有的采取到早市流动经营的方式。经营的商品主要有成人用品和性保健食品。

在这46名被告人中,有的经营两三个月,有的经营了三四年。不论经营时间长短,他们的共性是都没有经营保健食品的资质,而经营的性保健品都是从非正规途径进货。

检察官介绍,经专业鉴定部门检测,他们销售的性保健品均含有西药成分。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这些性保健品属于食品,在食品中不允许添加西药成分,西药成分对食品而言属于有毒、有害成分,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这些销售性保健品的人员最终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处以六个月拘役到六个月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并被罚了2000元到5000元的罚金。(记者 刘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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