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以推动实施“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三大战略为引领,国家发改委31日对外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工作的指导意见》。
其中,国家发改委确定了十大重点领域的合作。
一是优化区域经济发展格局,发改委确立了沿海沿江沿线经济带为主的纵向横向经济轴带。通过形成发挥城市群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其他地区借鉴京津冀协同发展 做法,提高东北地区、中原地区、长江中游、成渝地区、关中平原等城市群内部协同发展水平。根据环境容量和生态空间,探索人口经济密集地区优化开发新模式。 探索建立毗邻省份发展规划衔接机制,推动空间布局的协调和时序安排同步进行。
二是推进统一市场建设。发改委提出,要打破地区封锁和行 业垄断,矫正要素配置扭曲,促进各类要素有序自由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同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 法,推动区域信用体系建设联动合作,依托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促进信用信息互通、互认和互用,完善失信惩戒机制。
三是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除了传统的支持毗邻省份间加强沟通协调,加快铁路、高等级公路、内河航道等交通干线建设等交通基础设是建设之外,发改委还鼓励加强能 源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加强跨区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并促进信息网络设施共建、优化省际骨干网络。发改委明确强调,逐步推动同一城市群内取消手机漫游收费。
四是加强产业对接协作。其中,发改委特别强调,支持有条件地区发展“飞地经济”,鼓励各地通过委托管理、投资合作、共同组建公司管理园区等多种形式合作共建各类园区。
五是推动科技合作与协同创新。推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等加强东部与中西部、东北地区对接合作,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共建科技园区。 支持区域间合作共建技术转移中心、成果转化基金,加快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推动区域间围绕生态建设、环境治理、医疗健康及产业发展等问题,开展联合攻关, 共享创新成果。
六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发改委提出,要加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协同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加 强跨行政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联合构建生态安全屏障。支持建立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开展区域大气污染和江河湖海水环境联防联治,统一规划、统一标 准、统一环评、统一监测、统一执法,建立会商机制,健全公开透明的信息发布制度,推进环保信用体系建设。
七是深化社会事业领域合作。发改委提出,要加快推进各类社会保险关系在不同省份间无障碍转移接续,科学设定并逐步统一各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标准。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各地区人才交流和劳务合作,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无障碍流动。
八是加大对口支援(协作)工作力度。发改委在其中提出,强化东西扶贫协作,建立刚性约束机制,支持以企业合作为载体,推动东西部人才、资金、技术、市场等要素有效对接。鼓励各地区自行开展对口支援和结对帮扶工作。
为了强化机制保障,发改委提出建立区域合作资金保障机制。鼓励和支持设立由政府出资的区域合作引导基金,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效应,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区 域合作重点项目。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拓宽项目融资渠道。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对跨省(区、市)的重大基础设施、流域环境治理、协同创新体系建 设等项目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开发性金融机构发挥资金、智力、产品等优势,在促进区域合作的重大项目建设、合作规划编制、推进产业承接转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