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明确2017年基本完成农地确权登记颁证

   2015-01-02 15
核心提示:(记者董建国)记者日前从福建省政府获悉,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

(记者董建国)记者日前从福建省政府获悉,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明确2017年基本完成全省农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按照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数据库建设要求,依托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福建省将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方便群众查询,利于服务管理。

福建省明确,今年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试点任务并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2017年基本完成全省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原则上确权到户到 地,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除了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补助外,各设区市要按照耕地面积每亩不低于 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农民收取费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土地流转优先权。

福建省对产能区内流转 100亩以上从事水稻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每亩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从事粮食规模化生产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符合申报农 机购置补贴条件的,优先安排;结合实际稳步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研究制定统一规范的实施办法,探索建立抵押资产处置机制。

福建省还将依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立土地流转监测制度,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等服务;抓紧建立全省统一的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流转服务管理、农村“三资”管理、土地纠纷仲裁管理于一体的农经信息管理平台。

作者:董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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