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信息称,由洛阳银行主发起的金融租赁公司正式获得银监会批复,其总部位于洛阳,已被河南拟纳入总部经济企业。
这一事件的信号意义不容忽视。截至2013年末,洛阳银行总资产977亿元,银监会监管评级二级。横向比较来看,其在国内城商行并不出挑,规模和知名度均为中等,其获批牌照是此轮金融租赁扩围的典型。
“新的《金融租赁管理办法》今年出来后,在审批、准入门槛、民间资本引入等方面均有利好,也促使金融租赁申设高峰。”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租赁委员会会长李思明称。
在他看来,银行成立金融租赁公司动力也很强,主要是能够与银行业务产生协同效应,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
地方银行、保险登台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阅资料发现,自2007年国内租赁行业大复苏以来,国内金融租赁此前一共经历了两次集中批设,这两轮筹建高峰的特点是,均以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为主。
据了解,2007年,国内第一批银行系金融租赁获银监会批复,这一批共5家公司,分别为工银租赁、交银租赁、建信租赁、民生租赁、招银租赁,这也成为国内最早的银行系租赁公司。
第二批金融租赁筹建高峰发生在2010年,当年,银监会集中批复了4家公司筹建申请,分别为农银租赁、兴业租赁、光大租赁、昆仑金融租赁,除了后者为中石油主发起外,其他也均为银行系公司。
银监会2013年度监管报告称,截至2013年末,国内共有金融租赁公司23家,其中银行系公司12家。
“近两三年,银监会只零星批复了几家金融租赁企业,银行系仅有一两家,一度被认为收紧了牌照发放。”沪上一家融资租赁企业法律顾问表示。
显然,这一情况在2014年有所改观,从年初北银金融租赁开业,目前获批的租赁牌照已包括哈银金融租赁、珠江金融租赁、渝农商金融租赁、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洛银金融租赁等多家。
上述法律顾问称,从今年获批的公司看,银监会首度大规模放开了农商行、城商行、保险公司主发起租赁公司,门槛有所降低,这是与以往很大不同。据本报记者统计,今年获批的金融租赁公司3家主发起人为城商行(北京银行、哈尔滨银行、洛阳银行)、两家为农商行(广州农商行、重庆农商行),一家为保险公司(太平保险集团),其中地方银行作为控股股东尚为首次。由此,今年被认为金融租赁业第三次扩容潮。
事实上,这也正是银监会政策的落地。年初,新版《金融租赁管理办法》公布,银监会大幅放宽了金融租赁申设条件,符合条件的五类机构均可作为发起人设立公司,主发起人最近1年末总资产只要求不低于800亿元。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的多位租赁人士均表示,金融租赁牌照批设也更加看重专业优势,例如哈银金融租赁主打小微企业融资租赁;洛银金融租赁主打农机租赁;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摸索保险资金与租赁的对接等。
“保险资金具有久期长特点,这点与租赁业务偏中长期相吻合,因此,太平石化金融租赁获银监会批设应该就是做这方面探索。”上述租赁企业法律顾问认为。
此外,据悉,新版《金融租赁管理办法》颁布后,对于机构审批权银监会也进行了更多的下放,地方银监局在审批上变得更为重要。例如,据本报记者获悉,太平石化金融租赁就是第一家由地方银监局批准成立。
证券化提速
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一季度末,20多家金融租赁公司总资产已突破万亿,达10926.8亿元,而2008年,这一规模尚不足300亿元,目前,租赁行业仍处于爆发式增长的黄金时代。
在此背景下,机构对金融租赁牌照的热衷不言而喻。
“相比内外资融资租赁,金融租赁做的业务并没有什么不同,但其在融资成本、业务来源方面更有优势。例如,金融租赁可以进行银行间拆借资金,以及发行票据、金融债券等。”李思明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
从国内金融租赁现状来看,商业银行申设的热情最高。其中,除了业务联动、综合化经营是银行最大的动力。
上述租赁企业法律顾问对记者分析表示,目前,租赁业务中,售后回租业务模式占比约七八成,“所谓售后回租,其实可以简单理解为信贷业务,这也是不少人认为融资租赁是影子银行的原因”。
他进一步称,售后回租以房产类回租业务最为盛行,包括房产、商业住宅,港口、码头和高速公路在内的不动产租赁,占到整个融资租赁业务半壁江山。显然,这其中部分业务即为商业银行不便直接经营的地产、地方政府项目。
2013年,最高法融资租赁《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出炉,一度曾认定上述业务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国家税务部门也出台了营改增的37号文,售后回租业务税收抬升。
“但依据国外经验,法律条文、税收政策均需要中性,不能依赖他们代替行业监管。同时,鉴于国内租赁业的上述现状,也可能因为出台了法律、税收政策,使得一个行业受到较大影响。”他称。
本报记者获悉,此后,在听取了租赁企业和监管部门陈情后,上述《司法解释》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调整,税务部门也废止了37号文。
由此,租赁业务在去年3季度短暂停摆后,重新回到了高增长轨道。截至9月30日,全国融资租赁企业总数约为1630家,比去年底增长58.9%,其中值得关注的是,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29000亿元,逼近3万亿,同比大幅增长接近四成。
不过,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调查获悉,由于售后回租的类信贷性质,租赁企业资本消耗也非常迅速,以往,不少企业将应收租赁款,通过与银行之间同业业务进行“消肿”、隐藏。但今年,由于银监会加大了对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整顿和规模限制,这一渠道受到了冲击。
新的渠道之一是资产证券化。今年下半年以来,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频频亮相,这在以往非常少见。例如,9月份,交银金融租赁发行了首笔证券化产品,这也是 银行间市场第一笔以金融租赁资产作为基础资产证券化产品。又如,河北金融租赁近期在上交所,发行了一笔金融租赁类创新集合证券化产品。
“相比较,在发行速度上,银行间市场可能具备优势。”李思明称。
他进一步对记者表示,即便在以往,通过与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出表的租赁资产,占比也并不高;金融租赁企业如果希望通过证券化产品消减风险资产,还要真正进行资产包转让,“不然,租赁资产仍然出不了表,发行证券化产品也就只能达到融资目的”。
作者:乔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