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讯,日前,中国结算发布关于开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结算账户相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显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及登记结算平台预计将于今年5月在北京上线。
结算银行方面,工商银行(601398.SH/01398.HK)、建设银行(601939.SH/00939.HK)、农业银行(601288.SH/01288.HK)、中国银行(601988.SH/03988.HK)、交通银行(601328.SH/03328.HK)、招商银行(600036.SH/03968.HK)、兴业银行(601166.SH)七家银行成为首批在北京开展资金业务的结算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成为B类股份(原深圳市场老三板B类股份)结算银行。
在账户开立基本安排方面,通知规定已获得中国结算总部结算参与人资格的主办券商,可向中国结算申请开立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结算账户。开展自营业务或经纪业务的主办券商,可在中国结算开立相应的结算备付金账户和结算保证金账户。
通知还明确了主板券商申请结算账户的申请材料及流程和B类股份转让结算资格的申请要求。
发稿:邓轶/何巨骉 审校:曾学成/陈金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