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资本市场,变更募资投向的现象屡见不鲜,近来这股风潮又再度向新上市公司蔓延:上市仅7个交易日的金一文化发布公告称,拟变更募投项目计划,募投项目“变脸”速度之快创下A股之最,引起市场高度关注。
先撇开募投项目变更内容不说,单就此次变更的闪电速度,就有多处值得说道。一般来讲,上市公司按照合法程序变更募投项目无可厚非,但在上市后如此短的时间内决定变更却不多见。从金一文化给出理由来看,该公司 是“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从而做出变更之举的。人们不禁要问:是什么市场需求,在短短的7个交易日就 发生了明显变化,使得募投资金项目非改不可?
在7个交易日内,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属于极端情况,而从金一文化变更公告来看,市场需求在过去几天中并未出现明显异动,因此不排除金一文化在上市之前就已经判断募投项目不可行的可能,倘若如此,则涉嫌信息披露违规。
诚然,两年前制定的募投项目计划,由于新股发行暂停等原因导致的审批时间过长,使得金一文化募资投向“计划”赶不上市场的“变化”。但即便如此,若募投 项目在上市之前就已经不合适的,公司方面何不在招股说明书中直接说明,或者告诉保荐人,发补充公告,让投资者自行判断利弊,而是选择上市7天后,才匆匆忙 忙地把此前的募投项目彻底否定?
金一文化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金额为690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三成左右,原本是用于该公司零售渠道建设,却不料尚未投入运营就被取消。此前,零售渠道建设曾被描述为金一文化提升终端渠道控制力、品牌影响力的重要方式。
类似金一文化的这种变更募投项目的企业,在A股市场中不少。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上市公司当初在选择募投项目时战略规划不清,缺乏科学论证,或对经济环境的变化估计不足等经营缺陷。
此外,缺少制度上的约束也是上市公司随意变更的重要原因。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条例中,对于募资变更并无严格限制,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只需经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变更募投项目。看来,募投项目是否需要修改、何时修改,最终还是由上市公司说了算,缺乏市场力量的约束,中小投资者更是没有话语 权。因此,当务之急还需在制度上对此进行约束,把上市公司频繁变更募资项目之风尽快刹住。(程丹)